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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正文信息为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
办公机构:设在后勤装备处
二、应急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
1、指挥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及学院实际,研究拟定、实施应急预案,下达进入应急状态指令并抓好指令的实施。
2、组织协调:根据指挥领导下达的指令,组织各工作人员立即展开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处理须遵循:迅速报告、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生命第一、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的原则,基本程序是:
1、当接到有关重大事故信息后,一方面要立即报告指挥领导(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119、122、120),另一方面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救援,控制现场出入人员,疏散交通,进行初始调查,给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情况。
2、根据指挥领导的指令,立即调集人员,组织力量进入救援状态。救援方法,可依据情况而定,重在确保人身安全。
3、根据指挥领导的指令,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手机、网络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人员传递信息,通报情况,使他们明确任务、地点及要求。
4、要根据指令及时提供车辆,保障运输。
5、要根据指令做好饮食、物资、药品、经费等保障工作。
四、应急预案起动的范围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人员伤亡、食物中毒、火灾等)
2、自然灾害来临时(强台风、严重流行病发生时等)
3、其它危及校园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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