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信息
网站首页 / 正文信息一、严格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堂卫生管理五常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和工作帽,食堂人员的服务态度要平和,提高服务质量。
四、食堂设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等房间和场所不得私自作功能性改变,并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使用杀虫剂、毒鼠药等有毒物品必须报后勤装备处同意,并由专人负责实施,实施后的杀虫剂、毒鼠药等有毒物品不得放置在食堂内。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六、餐厅内要做到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楼梯、走廊和餐厅地面、墙壁、售饭窗台及玻璃必须干净清洁,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每周五下午大扫除大清洗一次。
七、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正规发票,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八、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九、食堂要按日制定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菜色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十、食堂要每天公布菜单和价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一、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二、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十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十四、食堂内特种设备包括燃气管道、燃气灶、锅炉、脱排、货梯等应与专业厂家签订维保合同,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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