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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技师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发表日期:2015-04-30 阅读次数:9740  作者: 来源: 字体:【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市关于建设“平安校园”活动文件的精神,努力实现创建“公平、安全、文明、和谐”校园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创建一流技工院校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我校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工作制度。

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按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见下表),实行区域责任制。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检查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部署创建工作,落实问题的解决方案。

2、与各处(室)系(部)签订工作责任书,检查、考核各部门创建工作。

3、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4、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资金,符合上级规定的消防、技防等工作要求。

5、建立和演练处理突发事件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平安校园创建办公室(后勤装备处)职责:

1、作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总的牵头承办部门。

2、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做好创建工作总结。

3、起草和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4、安排安全值班,并做好安全记录和督查工作。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消防和技术防范设施,建立技术防范和消防档案。

6、联系消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

7、有计划地组织和指导消防演练和逃生演练。

8、配合各系(部)、处、室建立安全员队伍并加强对安全员的培训与指导。

9、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指导各系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0、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提高师生认识和创建的积极性。

11、做好创建台帐资料的整理。

三、部门安全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系(部)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系(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成员:部门安全员、系(部)党支部委员、系(部)团支部书记、

教研组长、各重点要害部位安全员等

部门安全工作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传达落实党委政府及综治、公安、劳动、教育等部门有关“平安校园”的决策与部署。

2、制订部门“创安”工作计划,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3、建立健全部门各项安全组织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岗位工作责任制,并上墙。

4、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5、经常检查并督促本部门落实创建“平安校园”各项工作和任务,并将成绩列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6、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和任务。

7、及时处置发现、发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和治安、灾害事故,并组织落实。

四、部门安全员职责

为落实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学校建立兼职安全员队伍。各部门安全员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其主要职责为:

1、向本部门教职员工宣传国家、上级和学校有关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领导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2、参加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的行为。

3、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所辖各类场所的安全设施、器材的性能和完好情况,定期做好安全检查。重点要害部位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其它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参与突发事件的救助和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安全信息收集,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向部门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后勤装备处)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5、完成学校和上级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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